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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機流通協會關于《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與《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的函

    作者:中國農機流通協會 本站發布時間:2015年12月25日 收藏

    關于《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兩個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的函   

    各農機企業、各會員單位、各位專家:

      《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和《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兩個農機流通行業標準,是《商務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4年流通行業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中下達的標準項目,由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牽頭起草,在吉峰農機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蘇欣農機連鎖有限公司、安徽青園集團的協作下,兩個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按照商務部《商務領域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現將該兩個標準公開征求修改意見。修改意見請填入征求意見表中(兩個標準分別填寫),于2016年1月29日前反饋到我會(**好以電子版發送到njyj3027@163.com)。如無意見也請說明。

      行業標準是行業共同使用的規范性文件,需要以實踐經驗的綜合為基礎,具備可操作性,并需要協商一致,所以希望各企業各專家予以重視,將意見提出來。

      聯系單位: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郵編100825北京月壇南街26號)

      聯系人:李貴元(電話13681468363)、王躍生(電話13910034677)

      電子郵箱:njyj3027@163.com傳真:010-68530042

      附件:⒈《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編制說明。⒉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⒊《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編制說明。⒋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⒌農機流通行業標準征求意見表。

      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

      2015年12月25日

      抄報: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流通業發展司

      附件1、《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編制說明

      一、任務來源

      《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是2014年5月14日《商務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4年流通行業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下達的標準項目,由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牽頭起草,項目序號85。

      二、制訂的目的和意義

      對用戶進行農機技術培訓是農機流通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重要環節。企業對用戶培訓的重視程度、設施設備和師資配置以及培訓內容等,將直接影響培訓效果和農機使用效果。制訂本標準,對農機技術培訓的各個方面作出全面、系統和詳盡的要求,目的是規范企業對用戶培訓的服務行為,使企業在用戶培訓服務方面有章可循,達到良好的培訓效果。標準的制訂和實施,對于加快形成具有整機銷售、配件供應、售后服務、信息反饋、技術培訓等功能的農機品牌經銷服務網絡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主要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農機流通企業(農機經銷商)對用戶進行農機技術培訓服務。主要技術內容包括設備設施配置、師資配置、培訓內容和組織管理等。具體內容如下:

     ?、泵鞔_企業需要建立的培訓制度。

     ?、裁鞔_技術培訓需要配備的教室、場地、器材、教具等設備設施。

     ?、趁鞔_培訓教師的素養和資質要求。

     ?、疵鞔_在農機基本知識、使用、維護保養、安全等方面需要培訓的內容。

     ?、得鞔_培訓流程和組織實施的有關要求。

      四、制訂工作過程

      項目下達后,按照項目任務書的要求,成立了由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牽頭、安徽青園集團協作的起草工作組,研究、制定了標準編制工作方案,并按照流通行業標準制訂要求展開標準制定工作。

      起草工作組經過調研,了解了一些企業進行用戶培訓的做法,了解了農業部及一些省市開展陽光工程農機培訓的有關規定和規范,同時參閱了有關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按照做好用戶培訓服務的有關要求,起草了本標準初稿。起草過程中,安徽青園集團提供了企業有關農機培訓的參考材料,并對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見。初稿幾經修改,于2015年12月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附件2、農業機械流通企業技術培訓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農業機械(以下簡稱農機)流通企業進行農機技術培訓服務的資源配置、培訓制度、培訓內容、組織管理的技術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農機流通企業(農機經銷商)對用戶進行農機技術培訓服務,農機生產企業開展農機技術培訓服務可參照。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SB/T 11034—2013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范

      SB/T XXXXX—2015農業機械流通術語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用戶(顧客)

      產品或服務的接受者。

      [SB/T 11034—2013,定義3.2]

      3.2

      農機技術培訓agricultural machinery technically training

      對用戶傳授農機產品基本構造、機械性能、使用操作、維護保養等知識和技能的活動。

      [SB/T XXXXX—2015,定義4.25]

      4、培訓對象和目的

      4.1培訓對象

      購置、使用農機產品的用戶。

      4.2培訓目的

      4.2.1促使用戶了解農機、安全操作農機、正確使用農機,學會日常維護和解決一般問題。

      4.2.2促進農機產品宣傳、銷售和使用,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

      5、資源配置

      5.1機構

      5.1.1有組織實施用戶培訓的部門。

      5.1.2有相應的用戶培訓制度。

      5.1.3配備相應的專職或兼職教師、管理人員。

      5.1.4配備培訓設施設備。

      5.2設備設施

      5.2.1有不小于20m2用于理論教學的教室。

      5.2.2有技能操作訓練的培訓場地。

      5.2.3配備電腦、投影等電教設備。

      5.2.4配備常用機型解剖教具、模型、掛圖、示教板等教學用具。

      5.2.5配備對應使用的農機、農機具。

      5.3教師

      5.3.1應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尊重用戶學員。

      5.3.2應熟悉農機產品構造、原理、性能、運用,具有豐富的農機使用、保養、維修等實踐經驗。

      5.3.3了解相應農機產品作業時對田塊、作物、秧苗等各方面條件的要求。

      5.3.4應具有一定的教學經驗。

      5.3.5宜有相關職業資質證書。

      6、培訓制度

      企業對購置農機產品的用戶應履行如下基本培訓:

      a)介紹農機產品的用途、適用范圍和性能等。必要時可介紹結構和原理。

      b)講解農機操作方法、主機與機具的正確配置和掛接,進行必要的現場操作演示。

      c)說明并強調安全注意事項。

      d)講解維護保養常識。必要時介紹簡易的故障診斷和排除、修理方法。

      e)告知使用前一定要閱讀并理解農機產品使用說明書。

      f)明確告知農機產品的三包期限和三包方式。

      g)做好用戶培訓記錄。

      h)整機新購機戶必須進行培訓,培訓率和培訓合格率均應達到100%。

      7、培訓內容

      根據培訓對象、培訓形式(見8.1.5)以及用戶所購置的農機產品類型選擇相關培訓內容。

      7.1農機產品基本知識

      農機產品基本知識包括構造、原理、用途、適用范圍、性能和工作流程等。典型農機產品有:

      a)拖拉機;

      b)聯合收割機:如全喂入聯合收割機、半喂入聯合收割機、玉米聯合收割機等;

      c)水稻插秧機:如步行(手扶)式水稻插秧機、乘座式水稻插秧機等;

      d)配套農機具:如犁、耙、旋耕機、深松機、播種施肥機、育秧機等;

      e)易導致安全事故其他機械:如微耕機、噴霧機等。

      7.2農機維護保養技術

      具體包括:

      a)農機維護保養的目的;

      b)農機維護保養的主要內容;

      c)農機保養技術;

      d)零部件拆裝原則;

      e)故障的診斷與排除;

      f)零件鑒定與簡易修理;

      g)常用油品及鑒定辦法;

      h)其他相關內容。

      7.3農機使用操作

      具體包括:

      a)啟動發動機;

      b)起步;

      c)場地駕駛技術;

      d)機具掛接技術;

      e)田間作業技術(典型農機產品田間作業指導見7.4);

      f)機具使用調試方法;

      g)應急處置技術;

      h)安全注意事項;

      i)其他相關操作。

      7.4典型農機產品田間作業指導

      7.4.1拖拉機

      拖拉機田間作業指導內容:

      a)作業前的準備:

      1)作業前的點檢保養;

      2)作業前各部位的狀態確認。

      b)作業方法:

      1)差速鎖的使用方法;

      2)動力輸出裝置的操作使用;

      3)農機具的掛接和調整;

      4) 3點懸掛液壓控制裝置使用和調整方法;

      5)遠程控制閥的使用方法;

      6)車輪和配重的使用調整方法;

      7)駕駛室的使用(安全裝置、空調);

      8)陷車時的處置方法;

      9)重度負荷與輕度負荷狀況的轉換;

      10)主儀表盤顯示的異常及處理。

      7.4.2聯合收割機

      聯合收割機田間作業指導內容:

      a)收割作業前的準備:

      1)作業前點檢保養;

      2)作業前各部位的狀態確認。

      b)收割作業的方法:

      1)作物和田塊的條件判定;

      2)出入田塊的方法;

      3)收割作業的順序;

      4)濕爛田的作業方法;

      5)谷粒的排出;

      6)手割作物的脫粒方法;

      7)不同作業狀況下,各部位的調整方法;

      8)陷車時的處置方法;

      9)主儀表盤顯示的異常及處理。

      7.4.3水稻插秧機

      水稻插秧機田間作業指導內容:

      a)插秧作業前的準備:

      1)作業前點檢保養;

      2)作業前各部位的狀態確認。

      b)插秧作業的方法:

      1)秧苗和田塊的條件判定;

      2)出入田塊的方法;

      3)插秧作業的順序;

      4)不規則田塊的作業方法;

      5)秧苗的補充方法;

      6)不同作業狀況下,各部位的調整方法;

      7)陷車時的處置方法;

      8)主儀表盤顯示的異常及處理。

      8、培訓組織管理

      8.1前期準備

      8.1.1收集培訓需求信息

      收集統計培訓需求信息,收集對象至少包括:

      a)有潛在需求農機的用戶;

      b)有意向購買農機的用戶;

      c)正在購買的農機的用戶;

      d)已購買農機的用戶。

      8.1.2制定方案

      8.1.3培訓方案內容至少包括:

      a)培訓對象、人數;

      b)培訓目的;

      c)培訓方式;

      d)培訓時間和地點;

      e)培訓內容和課時安排;

      f)培訓負責人和教師;

      g)教材、教案、教具、教學實物和相關培訓文檔;

      h)結業和考核方式

      8.1.4培訓時間可安排在農機產品售前、售中、售后的一個或多個環節進行,宜避開農忙時節。

      8.1.5培訓方式可根據培訓對象、目的、人數、所售農機產品的類型和特點、所在區域和銷售方式等選擇如下多種形式:

      a)一對一培訓;

      b)上門培訓:

      c)分散培訓;

      d)集中培訓;

      e)遠程培訓;

      f)課堂講授;

      g)面對實物講授;

      h)實踐操作;

      i)現場參觀

      j)研討會。

      8.2組織實施

      8.2.1登記參加培訓的用戶信息。

      8.2.2嚴格考勤和管理,保證培訓順利進行和保質保量完成。

      8.2.3教學應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可采取多種培訓形式,注重動手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

      8.2.4培訓過程中可利用多媒體、幻燈、實物以及解剖教具、模型、掛圖、示教板、現場試乘試駕等手段進行教學。

      8.2.5集中培訓結束時,應進行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其內容是:

      a)理論考試,采用筆試方式考核學習的要點及內容。

      b)技能考核,要求完成多個項目的實踐操作。

      8.3總結考評

      8.3.1培訓結束應進行總結和考評,對培訓資料進行整理、匯總、存檔??偨Y內容至少包括:

      a)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

      b)培訓用戶對教師授課的反饋意見;

      c)培訓用戶對培訓內容的掌握情況;

      d)培訓用戶對培訓的滿意程度;

      e)培訓持續工作的改進措施。

      8.3.2用戶培訓率和培訓合格率應達到100%。

      ——————————

      附件3

       《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編制說明

      一、任務來源

      《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是2014年5月14日《商務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4年流通行業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下達的標準項目,由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牽頭起草,項目序號86。

      二、制訂的目的和意義

      農機連鎖經營是我國農機流通重要模式之一。通過制訂和實施農機連鎖經營標準,引導企業實現連鎖化、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管理,提升農機連鎖經營的運行質量,促進農機連鎖企業健康、有序、高效發展,提高農機流通行業的組織化、規?;?、標準化水平,對于推動我國農機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主要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農機連鎖經營企業。擬規定農機連鎖經營企業建設、運營和管理的規范要求,主要技術內容如下:

     ?、鞭r機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及其直營店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厕r機連鎖經營管理系統建立的要求。

     ?、侈r機連鎖營銷支持系統、培訓支持系統、督導支持系統、信息支持系統等一系列營運支持系統建立的要求。

     ?、崔r機連鎖運營管理的具體要求,包括門店建設要求。

     ?、嫡心技用说甑木唧w做法及合同的簽訂要求。

     ?、秾用说甑娜粘9芾韮热?。

      四、制訂工作過程

      項目下達后,按照項目任務書的要求,成立了由中國農業機械流通協會牽頭,吉峰農機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蘇欣農機連鎖有限公司協作的起草工作組,研究、制定了標準編制工作方案,并按照流通行業標準制訂要求展開標準制定工作。

      本標準的起草,力求把握農機經營服務的特點和現實,在遵循國務院頒發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借鑒吉峰農機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蘇欣農機連鎖有限公司等企業進行農機連鎖經營的實踐經驗,同時參考了《特許經營管理體系指南》《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網絡規范》《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范》《農業機械流通術語》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初稿完成后,吉峰農機、江蘇蘇欣農機提出了修改意見,補充了一些內容,工作組也多次進行了討論修改,于2015年12月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附件4、農業機械連鎖企業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農業機械(以下簡稱農機)連鎖企業建設、運營和管理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農機連鎖企業。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8389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

      SB/T 11034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范

      SB/T XXXXX—2015農業機械流通術語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農機連鎖經營agricultural machinery chain management

      在總部的統一管理下,把若干個農機經銷門店,按照共同的經營方針,采取統一商號、統一形象、統一采購、統一配送或特許經營等方式聯結起來的組織形式。

      [SB/T XXXXX—2015,定義4.5]

      3.2

      總部headquarters

      在農機連鎖經營網絡中行使規劃、建設、運營、監控等職能的企業核心管理機構。

      3.3

      門店outlet

      由總部統一管理,有相同商號、相同形象,采取統一采購、統一配送或特許經營等方式進行農機銷售和服務的經銷店。分農機直營店和農機加盟店。

      3.4

      農機直營店agricultural machinery direct-sale store

      由總部全資或控股開設并且直接管理的農機經銷店。

      [SB/T XXXXX—2015,定義3.13.1]

      3.5

      農機加盟店agricultural machinery franchised store

      通過總部以特許經營方式認可的農機經銷店。

      [SB/T XXXXX—2015,定義3.13.2]

      4、總部建設

      4.1基本條件

      4.1.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農機補貼政策,具有企業基本制度。

      4.1.2擁有企業品牌、商標、商號。

      4.1.3塑造比較完善系統的企業文化,包括理念文化、行為文化和形象文化。

      4.1.4有豐富的農機經營資源、良好的經營業績,擁有成功、成熟的可復制、移植的經營模式及直營店。

      4.1.5能夠建立完善的連鎖經營管理系統,具備向門店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4.1.6按規定向商務部門備案。

      4.2農機連鎖經營管理系統的建立

      4.2.1建立與維護企業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與美譽度。

      4.2.2建立商標、商號和識別標志的技術指標,及其在使用中的標準。

      4.2.3建立完善的農機經營服務質量保證體系,以保證用戶滿意。

      4.2.4建立完善的農機產品經營開發和銷售網絡建設系統,以保證企業持續發展。

      4.2.5建立完善的營運支持系統(見4.3),以規范、指導門店運營和發展。

      4.2.6建立完善的公共關系管理,協調與政府相關部門、協會、媒體、社區、供應商、經銷商及客戶的關系,制定并落實應急預案。

      4.2.7建立完善的企業制度。主要基本制度包括:

      a)組織結構和組織制度;

      b)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c)經營服務質量制度;

      d)培訓管理制度;

      e)督導制度;

      f)業務流程管理制度;

      g)合同管理制度;

      h)信用管理制度;

      i)企業安全和保密制度;

      j)門店營運制度;

      k)財務管理制度

      l)信息管理制度。

      5營運支持系統的建立

      5.1營銷支持系統

      5.1.1應制定農機連鎖經營網絡發展目標、經營方針、營銷戰略。

      5.1.2建立農機市場調研方案和機制,隨時跟蹤和掌握市場變化。

      5.1.3根據市場需求和門店銷售能力,組織采購足夠農機產品貨源并予以分銷。

      5.1.4建立客服中心,農忙時統籌調度做好農機售后服務工作。

      5.1.5建立品牌和營銷宣傳推廣機制,規劃企業品牌廣告宣傳和門店促銷活動。

      5.2培訓支持系統

      5.2.1建立完善的培訓系統和培訓制度,并施行培訓效果評估及跟蹤。

      5.2.2擬定可操作性培訓計劃,實施統一的任用、培訓、考核等標準,確保人員的能力和資格符合崗位要求,規范員工行為。

      5.2.3通過門店培訓,讓各級員工熟悉連鎖企業營運標準并形成共識,提高員工整體素質。

      a)開業前,應開展企業品牌、文化、理念、基本制度、經營管理和農機產品銷售服務的培訓,以及開展員工對應崗位的培訓;

      b)運營中,應適時開展企業持續發展和創新發展相關內容的培訓。

      5.2.4建立專職、兼職培訓員隊伍??赏ㄟ^各種方式將各級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發展為培訓員,保證各級培訓員在相應職別員工總數中的比例。

      5.3督導支持系統

      5.3.1建立督導系統,周期性督促、指導各門店工作,達成連鎖經營網絡標準化運作。

      5.3.2制定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對門店實施規范的財務結算、核算和監控等。

      5.3.3選派熟悉業務的專業人士擔任督導員,通過巡訪、報表、報告等方式對門店進行督導。督導內容如下:

      a)人員、環境設備設施等資源狀況;

      b)農機產品進貨、銷售、服務情況及銷售收入、利潤水平;

      c)運作的規范性和用戶的滿意狀況;

      d)企業名稱、標志和建筑內外部環境等視覺識別系統的正確應用和品牌形象的維護;

      e)周邊同行的狀況和競爭力。

      5.4信息支持系統

      5.4.1建立信息管理系統,確保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儲和傳遞及時、有效。

      5.4.2借助信息技術協助管理。管理內容可包括財務、人事、行政、進銷存、客戶關系、售后服務等。

      5.4.3總部可通過信息管理系統掌握所有業務、所有門店的所有數據或信息,并可進行集中管控。

      5.4.4信息管理系統的使用,根據不同的人員所負責的不同業務范圍和權限給出相應的應用系統權限。

      6運營管理

      6.1總則

      6.1.1制定與實施營銷策略,包括營銷途徑的研究、設計、創新,提高公司知名度。

      6.1.2組織與控制農機產品的采購、分銷和服務活動。有條件的可統一采購統一配送。

      6.1.3按統一標準建設與維護門店。按需要建設配送中心并予以維護。

      6.1.4編制營運工作規范及相關工作流程,下發門店,并督促執行。

      6.1.5對門店進行經營指導、技術支持,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提高門店的銷售能力。

      6.1.6協助門店制定銷售促進、促銷活動的方案設計并執行,對門店促銷活動的實施進行檢查和評估。

      6.1.7督導檢查連鎖經營網絡運營。

      6.1.8網點拓展和開發:

      a)加盟政策的擬訂與執行;

      b)特許加盟與合作者資格審查;

      c)督促門店基層網點建設;

      d)協助支持已建門店的VI形象改造;

      e)收集、整理、分析區域市場信息(市場、產品)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f)驗收加盟。

      6.2門店建設

      6.2.1經營管理模式基本一致,店面形象一致。

      6.2.2選址應符合當地商業網點規劃,交通便利,農機需求相對集中。

      6.2.3人員配備和設備設施按照GB/T 18389第4章開業條件要求。

      6.2.4開店時應獲得總部開業籌備等開店支持。

      6.2.5營業中應獲得總部資源支持、營運支持等。

      6.2.6市場行為符合GB /T 18389要求。

      6.2.7服務質量和服務車輛的配備符合SB/T 11034要求。

      7加盟招募

      7.1總則

      7.1.1按國家(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7.1.2應發布加盟條件、加盟政策和加盟程序等信息。

      7.1.3信息披露和信息發布應準確、真實、合法,不得有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7.2加盟條件

      加盟條件應明確下列要求:

      a)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能夠提供合法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

      b)認同特許人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自愿接受特許人的各項管理制度、經營流程、服務規范等制度,并按要求及時、準確地報送相關資料、報表。

      c)在當地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商業信譽,具有一定的市場銷售能力、客戶服務能力和售后維修能力,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

      d)經營場地交通情況良好,市場輻射能力較強;

      e) (法人或負責人)具有現代管理意識、團隊精神和合作意識,財務管理能力較強,人際關系較好,有一定的社會資源;

      f)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農機補貼政策。

      7.3加盟政策

      加盟政策應明確下列內容:

      a)商標使用政策;

      b)加盟區域;

      c)店面面積和裝修費用標準;

      d)**低投資、加盟費、保證金、使用費、培訓費等費用的收繳標準或減免政策;

      e)其他可提供的支持、優惠政策。

      7.4加盟程序

      加盟基本程序如下:

      a)向總部索取資料;

      b)了解加盟條件、政策等;

      c)按總部要求填報材料;

      d)總部審核材料;

      e)現場調查、面談和考核(內容見7.2);

      f)考核通過,簽訂合同(考核未通過,反饋信息),籌建、開業。

      7.5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的簽訂

      7.5.1合同簽訂之日30日前,應按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要求以書面形式向加盟商提供相應信息,并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7.5.2簽訂書面特許經營合同,應明確以下內容:

      a)特許經營的內容、使用期限、使用地點;

      b)各種特許經營費用的金額及其收繳方式或免收條款:

      1)加盟費可按標準一次性收繳;

      2)保證金按約定繳納,并明確返還條件;合同到期后,無違約應全額返還;

      3)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可定額或按加盟商營業額/利潤比例定期收繳;

      4)推廣宣傳費、培訓費、管理費等應規定用途,并監督及通報使用情況。

      c)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提供與使用;

      d)開店支持、營銷支持、培訓支持、督導支持、信息技術支持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及其提供與執行;

      e)農機產品經營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和保證措施;

      f)促銷及廣告宣傳;

      g)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中要求合同應當包括的主要內容。

      8加盟管理

      8.1加盟店義務

      8.1.1應按總部及子公司統一的布置與要求,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加強維修保養服務,維護連鎖店信譽與整體形象。

      8.1.2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規的要求,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套取國家補貼資金。

      8.1.3應主動接受總部各部門及子公司或農機部門的檢查、監督,準確、及時報送相關資料。

      8.1.4及時向總部主管部門反饋合同或協議執行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及加盟店的特殊要求,提出處理方案,報總部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8.1.5不得采取行賄等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

      8.1.6對總部及子公司的工作應予配合與支持,若總部及子公司工作人員有謀取不正當利益或損壞加盟商利益的行為,有義務向總部相關部門投訴與檢舉。

      8.2日常管理

      8.2.1定期對加盟店進行拜訪,跟蹤及協助各項業務的開展,在溝通和拜訪過程中,全面收集信息與意見,協助加盟店做好銷售分析,并對拜訪情況進行總結。

      8.2.2準確、及時地向加盟店傳達總部企業文化、銷售政策、策劃方案及產品信息等,做好政策及方案的解釋工作,確保加盟店準確理解,積極配合。

      8.2.3督促加盟店嚴格履行簽訂的各項合同或協議,合理分解年度銷售任務,準確指導加盟店要貨,確保按預定的進度完成計劃。

      8.2.4督促加盟店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資料、財務報表。

      8.2.5對加盟店的業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和門店銷售培訓,以便高質量地完成各項銷售任務。

      8.2.6對連續三個月以上未完成任務的加盟店提出調整方案,確保市場的持續穩定發展。

      8.2.7完善加盟店檔案資料保管,列明檔案明細,確保字跡清晰、完整。檔案應包括如下基礎資料:

      a)收貨人、收貨地址、收貨印鑒、聯系方式;

      b)各類合同或協議原件、收貨印鑒原件等;

      c)賬務資料、各類送貨單、開票資料、對帳資料、開增值稅發票資料原件等。

      8.2.8加盟店發生變更后,應完成檔案的更新工作。其中發生非主體變更,應出具工商部門蓋章確認的變更證明材料,不需與加盟店重新簽訂合同或協議;主體發生變更后,應與加盟店確認債權債務的轉讓方式,簽訂《權利義務轉讓協議》。

      8.2.9總部主管部門及子公司應經常與加盟店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了解加盟店的運營情況、市場開發情況及市場需求,協助各級子公司及加盟店做好銷售分析,并根據具體情況做好營銷策劃工作。(完)

      附件5:行業標準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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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camd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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